《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4号—第6号)》发布
2024年12月20日 来源:时代讯网
金融监管总局消息,为进一步加强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建设,提升保险机构资金运用内部控制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日前,金融监管总局制定并印发《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4号—第6号)》(以下简称《应用指引(4-6号)》),要求各公司按照指引内容完善制度,强化内部控制管理,切实防范风险。
2015年,监管部门发布了《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指引》及《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号-第3号)》,对于推动建立全面有效的资金运用内部控制标准和体系发挥了重要作用。此次《应用指引(4-6号)》,针对未上市企业股权、不动产、金融产品等非标准化资产,在项目筛选、立项审批、尽职调查、商务谈判、投资决策、合同签署、交易执行、投后管理等业务环节,明确了操作流程要求,同时强化投资决策委员会履职尽责,并细化投后管理要点。
《应用指引(4-6号)》的实施,有助于进一步规范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机制和流程,提升保险机构风险管理能力,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持续加大制度供给,健全保险资金运用制度体系,推动保险机构增强资金运用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提升保险资金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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